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2026年高校校园招聘50名事业编制教师公告(上海设考点):收录 1 个岗位·报名中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2026年高校校园 2026年招录公告聚合页:本站已收录该公告岗位 1 个,报名时间 截止日期:2026-09-15,最近截止 2026-09-15。下方为岗位结构与样例;岗位数为本站收录数(非招录计划数),内容为库内数据聚合、不含公告原文,以官方公告为准。
岗位样例(共收录 1 个)
| 岗位 | 单位 | 地点 | 学历 | 报名时间 |
|---|---|---|---|---|
| 招聘50名事业编制教师公告(上海设考点) |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2026年高校校园 | 广州 | 硕士研究生 | 截止日期:2026-09-15 |
附件下载
-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2026 年下半年高校校园招聘岗位需求表(上海设考点) .xlsx
- 广东省 2026 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xls
-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2026 年下半年高校校园招聘资格审查目录表(上海设考点) .docx
公告原文
广州南沙地处粤港澳大湾区几何中心,面积
803
平方公里,是广东省唯一国家级新区、广东自贸试验区面积最大片区、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
2022
年
6
月,国务院印发《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将南沙打造成为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南沙在国家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地位不断提升。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
"
百万英才汇南粤
"
的行动计划部署,根据广东省、广州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南沙区实际,我局决定于
2026
年下半年在上海公开招聘
50
名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共招聘事业编制教师
50
名,招聘岗位详见《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2026
年下半年高校校园招聘岗位需求表(上海设考点)》(附件
1
)。
二、招聘对象
1.2027
年
1
月
1
日(含)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含)期间取得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且需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学位。
2.2027
年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
[2020]10
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
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年龄
18
周岁以上,
38
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放宽至
40
周岁。
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开招聘的报名首日。
(三)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岗位资格条件
1.
报考人员须具备附件
1
所列出的其报考岗位对应的具体资格条件。
2.
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
2026
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
2
)(或没有专业代码),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相近专业证明)等材料,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以审查结果为准。
3.
报考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原件,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及证明专业方向的相关材料等,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以审查结果为准。
4.
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人员应通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通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
5.
报考人员须在
2027
年
12
月
31
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专业相对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其中获得境外
[
指港澳台及外国(地区)
]
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人员报考,还须在
2027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6.
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
"
国优计划
"
)毕业生可按照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名应聘相应学科教师岗位,研究生和本科所学专业与岗位需求表中
"
专业及代码
""
其他要求
"
中专业要求不一致的,不影响报名应聘。
7.2027
年毕业生在报考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于
2027
年
12
月
31
日(以教师资格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取消聘用资格。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
2027
年毕业生;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四、报名方法及流程
招聘考试流程按照网络报名、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准考证打印、笔试、面试、签约、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聘用等流程进行。
(一)网络报名
1.
报名方式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https://www.qgsydw.com/
)或通过微信公众号
"
事招雷达
"
,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流程为:访问报考系统
——
注册账号
——
填报岗位相关信息
——
填写报名资料
——
上传照片
——
报名确认
——
自行打印报名表。
2.
报名时间:
2026
年
9
月
9
日
9:00-9
月
15
日
17:00
3.
报名有关要求
(
1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2026
年下半年高校校园招聘岗位需求表(上海设考点)》(附件
1
)中的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条件的,均不可以报名,即便报名成功最终也将不予聘用。
(
2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个考生报考
1
个岗位。在上海设现场资格审查点。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1
:
3
,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批准,可视实际情况开考或相应减少、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现场资格审查
1.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
1
)报名系统下载的报名表。一式一份,双面打印。
(
2
)有效居民身份证。核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
3
)学生证。核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
4
)在读证明
/
就业协议书
/
就业推荐表。《在读证明》需列明所学专业、可授予的学位、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学年制,并经学校教务处盖章。核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
5
)课程成绩单。核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
6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收复印件一份。
(
7
)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一份。注意:
以上材料(报名表除外)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
2027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
3.
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
1
)资格审查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
2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资格条件、隐瞒或弄虚作假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4.
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城市
时间
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点
上海
9
月
15
日
上午
9
:
00-12
:
00
下午
2
:
00-5
:
00
上海昆仑华亭宾馆(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
1200
号)
上海
9
月
16
日
上午
9
:
00-12
:
00
下午
2
:
00-5
:
00
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学生中心(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
800
号)
上述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将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gzns.gov.cn
)另行补充通知。
(三)准考证打印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
"
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
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等参加考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笔试
1.
考试时间:
2026
年
9
月
17
日,笔试地点:上海虹桥国际人才考评中心(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甬虹路
69
号虹桥绿谷
G
栋
B2
楼),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
对象:完成复试审查并打印准考证的报考人员。
3.
方式与内容:笔试考试时间
90
分钟,采取闭卷的形式,满分为
100
分,合格成绩为
60
分。成绩按
40%
折算计入综合成绩,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考试内容包括岗位所需的教育学、心理学、学科知识、课堂教学、班级(团队)管理常规知识、新课程改革理念、基础教育知识、命制试题能力、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文字表达能力、行政能力测试等。
4.
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以
1:5
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该岗位实际合格人数进入下一环节。
5.
笔试成绩查询:于
9
月
17
日下午公布,考生收到通知短信后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成绩,系统同步提示是否进入面试环节。
6.
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的考生须在
9
月
18
日
12:00
前参加心理品质测评,时长约
30
分钟,由第三方人才机构进行测评,测评方式与笔试考试成绩同步公布。测评结果不公布,仅供招聘单位参考,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测评具体安排以后续实际通知为准。
(二)面试
1.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
2.
面试考试时间:
2026
年
9
月
19
日、
20
日,考点待定,具体安排以后续实际通知为准。
3.
对象: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以
1:5
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4.
面试采用无学生授课
+
专业能力测试的形式进行,其中无学生授课占比
70%
,专业能力测试占比
30%
;面试满分为
100
分,合格成绩为
60
分。面试成绩按
60%
折算计入综合成绩,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5.
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2
位,于本次面试时段以书面形式现场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签名确认。如报考人员提前离开或拒绝在书面通知上签字,视为已通知。
6.
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首先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
六、签订协议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
1:1
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总成绩公布后
3
个月内未与用人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不配合后续环节或报到前放弃聘用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取消聘用资格,并按同一岗位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人员,解除协议并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可按同一岗位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体检、组织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合格者的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
1
:
1
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时间定于
2026
年
9
月
21
日,统一安排在面试点所在地的三甲医院进行,具体安排以电话、短信通知到位。
体检、考察按照广东省体检和考察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是否递补其他考生由招聘单位决定,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九、公示
根据组织考察合格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报考者本人放弃且符合递补情形的(无特殊原因,在
3
个月内未能根据聘用单位管理要求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也视为本人放弃),可在同一岗位按综合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二)考生须承诺在
2027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三)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按招聘单位公布的岗位情况并结合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定级,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
2027
年毕业生如未在
2027
年
12
月
31
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教育部认证学历学位证书(境外考生提供),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诚信报考。
(五)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六)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七)非广州市户籍考生可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八)聘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如聘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九)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5
号)追究责任。
(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
[2019]1
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关于招聘岗位的相关报名和考试问题,请在工作日
9:00-11:30
、
14:00-18:00
拨打电话咨询。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400-020-1616
咨询、监督电话:
020-84981781
;
020-34683332
(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未尽事宜,以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解释为准。
附件:
1
、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2026
年下半年高校校园招聘岗位需求表(上海设考点)
.xlsx
2
、
广东省
2026
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xls
3
、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2026
年下半年高校校园招聘资格审查目录表(上海设考点)
.docx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2026
年
9
月
4
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gzns.gov.cn/zwgk/zdlyxxgk/jyxx/content/post_10992180.html
来源:https://www.gaoxiaojob.com/announcement/detail/429133.html,以官方公告为准。